北京金融法院关于选用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北京金融法院 2022年01月06日 阅读次数:

  根据执行工作需要,我院拟选用一批信用良好、业务熟练、管理规范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参与执行案件办理中司法拍卖相关辅助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用标准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北京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

  3.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5.从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2年以上;

  6.在北京市范围内提供司法拍卖服务法院不低于3家。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证明;

  4.从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报名机构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取消参选资格。

  三、报名时限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2115

  2.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9

  3.收件人:刘辉

  4.电子邮箱:liuhui_121@163.com

  5.联系电话:010-61306145

   四、选用程序

  1.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书面评审,并根据选用标准择优确定初步入选机构名单。

  2.对初步入选机构进行面试。

  3.确定最终入选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北京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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