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亮出一周年成绩单 首批十大典型案例新鲜出炉
北京金融法院 2022年03月25日 阅读次数:

323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成立一周年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牛晓锐主持。

截至318日,北京金融法院收案6275件,其中民事案件4476件,行政案件411件,执行案件986件,其他案件402件,累计标的额2193亿元。

据了解,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新类型金融纠纷比较集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较高,其中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首例案件。该院将提高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件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导向,出台规则创设类案件管理、典型案例发布等系列制度规范,以审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同时,高水平搭建金融审判智库平台,建立专家陪审员、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金融专家在新类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判中的作用;加强金融类案标准化审理,针对保险等案由建立判点说理库,出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涉仲裁案件等多项办案指南;成立域外金融法治研究小组,对涉外、涉港澳台金融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进行专题研究,促进涉外金融纠纷公正高效审理。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红介绍,该院对照北京市委、上级法院关于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的部署要求,梳理确定首批26项具体任务并全部落实到位,基本建立了符合金融审判规律的审判体系。例如,创新代表人诉讼实施机制、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使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到实处,强化证券违法民事赔偿的功能作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优化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程序,减少流程环节,压缩办案时限,保障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进入执行程序,增强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法律威慑。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构建全类型高效率保全,助力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保、多、立、审、执一体化办案工作格局。

北京金融法院始终牢记党和国家赋予的重要职责使命,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国家重大金融战略实施中,找准司法保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李艳红说。该院精准把握北京两区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制定《若干举措》,依法支持两区建设任务中102项金融领域政策落实到位。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后第一时间对相关案件进行分析预判,出台《若干意见》,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四家单位合作设立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在金融、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调研,加强数据权利、数字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推动健全金融科技治理体系,服务保障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

据介绍,北京金融法院还充分发挥法治在金融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打造国家级金融法治协同平台,广泛对接一行两会一局等金融监管部门、中国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在京金融行业协会以及知名高校等30余家单位,开展数据协同、促进政策协同、推进资源协同、加强智力协同,凝聚金融法治合力,促进金融领域良法善治。同时,该院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大数据分析研究小组,形成《金融领域司法案件大数据分析研究报告》;围绕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隐患、学科类教培机构上市公司退市法律风险等开展专项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北京)中心正式落户北京金融法院。

李艳红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构建适应金融审判特点的纠纷化解机制、权利救济渠道和诉讼服务体系,让金融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人民。建设一站式金融多元解纷机制,实现立案申请、委派调解、案件回转的一站式办理;针对银行卡、保险、委托理财等金融案件当事人多为上班族的情况,开办午间、夜间法庭,满足特定人群的个性化诉讼需求;针对证券类案件当事人多为中小投资者,人员分布广、诉讼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的问题,研发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广大中小投资者可以在线进行信息查询和权利登记;全面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办案,网上立案率85.7%,电子送达率91.86%,当事人在诉讼全程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

建院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坚持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推动,把党建作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北京金融法院的关键举措,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截至目前,新增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名,北京市司法实务研究专家1名,为民榜样先进个人1名,17名干警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优秀案例分析评比中获奖,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实施机制获评政策提案奖,同时涌现出各类先进个人和十佳作品。

随后,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峰介绍十大典型案例的特点。据了解,这10个典型案例是从北京金融法院审结的近4000件案件中精选出来的,是该院开局起步之年审判执行工作的缩影,其中包括行政案例3, 商事案例6个和执行案例1个。

据薛峰副院长介绍,10个典型案例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本次发布的3个金融行政案例,包括全国首例信托领域因限制股东权利引发的行政案件,该案判决认定限制股东权利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为厘清金融监管行为的法律属性及依据作出了有益探索;蒋某等诉中国证监会及其厦门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行政复议案,该案判决综合法律和金融的专业判断,对内幕信息作出精准认定,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曾某诉中国证监会不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案,对滥用行政许可申请权利、消耗行政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规制,维护行政许可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突出价值引领作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如民生银行与陈某等合同纠纷案,法官在充分研判金融法律、金融政策和合同内容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各方义务,对未依约平仓时的差额补足责任进行了认定,促进构建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清科博动公司诉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储蓄存款合同案,运用比例原则审查银行账户管控行为的适当性,明确了商业银行依法管控的边界,促进银行合理均衡地履行账户限制管控义务,维护开户人正当权益。才某与中信信托公司合同纠纷案,从客户、产品、适当销售等方面明确了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的标准,金融消费者既往投资经验不当然免除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判令金融机构对其销售代理机构的不规范行为承担责任,规范金融产品销售秩序,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三是发挥规则创设作用,引领金融市场主体行为。面对金融审判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类型和疑难复杂问题,通过裁判规则创设来理解和阐释法律。如李某与人保财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合同纠纷案,明确了保险人未交付格式条款的法律后果,以及保险合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条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空白,有利于引导合理预期,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人寿财险公司与人保财险公司沈阳分公司营业部再保险合同纠纷案,法官以穿透式审判思维,厘清名为共同保险实为再保险的案涉合同性质,适用再保险共命运原则及其除外条款进行裁判,为同类案的法律适用提供了镜鉴。江耀机械公司与航天新立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法官区分拒付追索非拒付追索两种不同情形,明确期前提示付款的效力,对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具有借鉴意义。中国证监会申请执行余某行政处罚案,针对非诉行政执行能否适用执行和解的问题,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允许无一次性全额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分期履行方式缴纳罚没款,是将执行和解制度运用于非诉行政执行程序的有益探索。

北京市人大代表朱建岳、苗力、郭洪、梁晨通过线上方式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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