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房养老骗局” 守护最美夕阳红
北京金融法院 2022年12月08日 阅读次数:

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主要是指老年人将住房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每月领取一定数额养老保险金的产品模式。这本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但部分不法分子却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对老年人实施欺诈,导致部分老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境地。

 

案件示例

 

2019年,北京发生一起涉黑套路贷案件。一家名叫中安民生的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劝说客户以房产作抵押借得本金,再用借得的本金认购中安民生发行的理财产品获取收益。他们瞄准有房的老年人,通过组织外出旅游,给老人洗脑,您的房本放在家里也不会升值,但如果将房本拿出来办理抵押贷款,一套房子的估值为330万,就可以贷到300万,贷款利息由我们来承担。用贷到的300万购买我们的理财产品,将给您带来高额的年化收益

于是,很多老年人瞒着子女和这家公司签下了一系列合同,甚至有不少人被带去公证处做了赋予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书。在中安民生资金链断裂之后,这些人大部分都失联了。老人原本只是进行了以房抵押借款,但最后房子竟然被人莫名其妙、偷偷过户卖掉了,整个卖房、过户过程老人也并未参与,毫不知情。

 

2013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持鼓励态度。该种商业模式下,老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月向老人支付养老保险金,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再对房屋进行清算。可以说,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为名下有房产、手中无现金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思路,帮助老年人获得养老钱。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仅仅是一种保险产品,而非投资、理财产品,不可轻信高收益的产品广告。

 

正规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和诈骗之间

应当如何鉴别

 

 

第一,老年人在以房养老相关合同上签名、按指印时要慎重,正规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一定是由专业的保险机构经营的。

 

第二,正规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在办理过程中不会出现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理财合同等。套路贷下的借款合同通常会约定远高于商业银行贷款的利息。

 

第三,对于低风险甚至无风险、高收益的养老投资项目,要提高警惕。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正规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中,房屋所有权始终归老年人所有,保险公司只有抵押权,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才可处置被抵押的房屋。

 

老年朋友们如何通过

以房养老模式安享晚年

 

01

民法典中的合同不成立、可撤销、无效制度对保护陷入以房养老套路贷中的老年人具有重要意义。

02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设定保留居住权的房屋买卖实现以房养老。居住权作为《民法典》实施后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是以往法律中没有规定的一种新权利。

通过这项权利,老年人可以放心地提前把房子过户到赡养自己的子女名下,同时为自己设立仍居住在该房屋中的权利。老年朋友们也可以将房屋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出售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人,以出售所得房款养老,并约定在有生之年享有对房屋的居住权。

03

遗赠扶养协议也是以房养老的不错选择。老年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对老年人的房屋等财产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04

老年朋友们一旦不慎受骗,可以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通过养老诈骗举报通道进行举报。

 

融小法提示,你惦记着别人的利息,别人惦记着你的本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免费的一定会是最贵的。各位老年朋友要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借助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

推荐分辨率:1600*900及以上 推荐浏览器:IE10及以上版本、或 Chrome、Firefox浏览器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61306240

办公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6:30

移动端
版权所有:北京金融法院 京ICP备2001217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0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