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一家科技公司因不规范经营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由于公司未按期缴纳罚款,行政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充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后,积极开展协商,促双方对缴纳罚款形成共识。企业已经如期将第一笔罚款交齐。
案情简介
一次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行政机关发现了某科技公司不规范经营的违法线索,移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部门查清违法事实后,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后,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无力缴纳罚款。相关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李林强法官详细了解到公司在郊区有一块空地和厂房可以拍卖,但因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直接查封、拍卖不足以偿付罚款,强制处置公司资产可能导致62名员工失业,公司正在洽谈的新业务也会化为泡影……
为了高效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行政机关充分考虑到公司停产后现金流枯竭导致的实际困难,允许分期履行罚款义务,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明确履行期限及风险防控条款,如不能按期履行可恢复原执行程序。
某科技公司代表向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官充分理解公司经营遇到困难,给公司一个缓冲,否则公司将面临破产清算。公司目前正在转型做高校科技园区的运营服务,以更好的服务科技成果运用和转化。
法官释法
行政处罚的根本目的在于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而非简单施以惩戒。本案中,法院积极组织各方协商,而非简单对涉案企业径直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直接强制执行不仅可能导致企业破产清算、62名员工失业,其正在洽谈的新业务亦将化为泡影。北京金融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允许企业分期履行罚款义务,既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为企业保留了转型发展的空间。
近年来,北京金融法院在办理非诉执行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通过协商、分期履行等方式,在依法保障国家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效果、企业生存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