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规定答网友问
北京金融法院 2021年04月11日 阅读次数:

1.

  问:我是个小股民,投资购买了一些股票,有的赔了好多。仔细一看,发现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或者进行内幕交易的,相关上市公司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了,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事儿归金融法院管么?

  答:在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之前,投资者想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案件需要根据被告的情况选择去不同的法院起诉。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凡是被告住所地在北京市辖区内的证券纠纷都归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投资者可以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这里能够实现证券纠纷立案、审理、执行一站式服务。

  除了证券纠纷外,北京金融法院还审理北京市辖区内其他比较常见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比如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还有些新类型的纠纷,比如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也在北京金融法院审理。



2.

  问:听说上海金融法院管“科创板”的证券纠纷,北京金融法院管“新三板”的是么?

  答:“新三板”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交易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以及证券推荐保荐和持续督导合同、证券挂牌合同引起的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都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这里要特别注意是在精选层挂牌的公司。同时,针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还有特殊的管辖规定,如果是以该公司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且与证券交易场所监管职能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北京金融法院也是受理的。


3.

  问:我刚刚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通知,对证监会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想起诉的话是在北京金融法院么?

  答:是的。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对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一审案件,归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一般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为申请人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也是由北京金融法院负责审查和执行的。也就是说如果证监会做出的行政处罚你不执行,证监会可以申请北京金融法院进行执行。



4.

  问:我看规定里北京金融法院审理案件范围很广,想问下借贷纠纷是不是也可以来北京金融法院起诉?

  答:这个问题涉及两种情况,首先要区别相关的案件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因为根据目前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案件范围不包括刑事案件,比如涉P2P平台的刑事案件,不属于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畴。

  此外,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案件也没有列在北京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内,管辖规定明确的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归北京金融法院管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跟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最大的区别在于合同中的贷款人必须是金融机构。例如,涉P2P平台的相关民事纠纷是不归北京金融法院管辖的。


5.

  问:我有个保险合同的案子刚交了材料,第二天就听说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了。但案子还没立,会转到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么?

  答:对北京金融法院有管辖权的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前,当事人已经向北京市原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了,即便没有立案,也仍然由接收起诉材料的人民法院继续处理。

对于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还由该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也不用移转到北京金融法院。


6.

  问:我有一个融资租赁合同的纠纷还在海淀法院一审中,如果之后要上诉,是按照原来的管辖去一中院上诉还是来北京金融法院呢?

  答:北京金融法院作为一家金融审判的专门法院,凡符合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围,由基层法院上诉的案件,统一归北京金融法院管辖。但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提交上诉状的时间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前,那么仍然由原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提交上诉状的时间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后,才归北京金融法院审理。

  此外,要是对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应当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7.

  问:我的案子已经审结了,但是判我输了,我还是不服,我想申请再审,应该找谁?

  答:在金融法院成立之后,对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以及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的再审案件,都可以“找”北京金融法院。同样的,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前,当事人提交申请的,也是由原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对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提交上述材料的,就都归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


8.

  问:我是做纸张生意的,和一家银行签了协议给他们供纸,结果到期了他们还欠一大笔货款,这个是不是属于涉金融民商事案件?能来金融法院起诉么?

  答:涉金融民商事案件主要针对的是案件类型,而不是指主体类型,并不是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律纠纷都属于北京金融法院管辖。但相关的规定里面,也单独对金融机构发生的特定事项进行了专门规定,比如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或者住所地在北京并依法设立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上述问题中的情形不属于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围,仍然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9.

  问:大家对北京金融法院讨论的很热烈,可我觉得跟我没啥关系,我的委托理财合同里面有仲裁条款,出现纠纷我就走仲裁了。要不然就有约定管辖,约定去别的中院审理。

  答: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仲裁案件而言,如果是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也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比如因问题中提到的合同发生纠纷,如果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话,就需要来北京金融法院了。不过要注意,就涉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裁决虽然都统一归北京金融法院执行,但这个也是以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当事人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后提出申请的,才由北京金融法院执行。

就协议管辖这点,即便双方之前进行过约定,对于符合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围的,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发生纠纷也都应该来北京金融法院起诉。






文字 | 耿瑗      


编辑 | 曾巧艺 王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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