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作主题发言
北京金融法院 2021年10月22日 阅读次数:

  1021日,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平行论坛暨全球金融科技峰会在京举行。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在金融科技法治与伦理环节作题为《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以裁判理性引领科技向善》的主题发言。

  据了解,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平行论坛暨全球金融科技峰会设置的金融科技法治与伦理数据安全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两场主题演讲活动由北京金融法院承办。来自国内外金融企业、行业协会、监管机构以及科研院校的百余名代表齐聚一堂,围绕金融信息安全、数据运用和治理、风险管控及伦理建设等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蔡慧永指出,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在推进数字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技术排斥、算法歧视、数字鸿沟、信息茧房效应等诸多伦理问题。金融科技创新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必须坚持符合科技伦理的底线要求,必须坚持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的目标。要发挥司法的规范作用,以裁判理性引领科技向善。对于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且合理的金融创新模式,应大力支持并依法保护,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与普惠金融发展,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但对于金融领域名实不符、虚伪创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维护良好金融秩序,通过理性裁判进一步明晰金融科技创新的伦理边界。

  在技术创新与伦理道德的价值冲突中强化司法裁判的衡平作用,本质上是要处理好金融科技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创新。蔡慧永表示,一方面要秉持包容开放的态度,顺应金融发展趋势,尊重金融科技创新,保护现代市场经济注重交易自由和效率的内在动力,在认定金融创新产品违法、创新交易模式无效时进行审慎判断,促进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构建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要将科技伦理作为金融科技创新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把价值权衡与伦理考量纳入裁判过程,准确把握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本质,坚持适度干预的原则,避免因创新失管造成市场出现羊群效应

  蔡慧永强调,要准确把握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司法裁判的要旨,处理好平等保护和适当强化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系,正视其中供需双方能力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强化上市公司、金融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审查、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义务,并对金融经营者免除自身法定义务、不合理加重金融消费者义务的行为进行依法规制,维护金融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弱势群体的权益,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金融秩序。

  科技伦理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法律的刚性约束、监管的有效覆盖、司法的有力保障和行业的高度自律,需要相关主体密切配合、协同共治,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确保金融领域技术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发展。蔡慧永说。

  据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以来,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连接立法机关、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的优势,以良法为纽带,以善治为目标,以协同为手段,积极探索构建金融法治协同机制,最大限度凝聚规则共识,汇聚促进金融科技创新的合力。7月底,北京金融法院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北京金融街服务局、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委会等单位合作设立了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在金融科技标准、金融审判类案研究、金融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探索制定金融科技伦理的相关标准规则,建立伦理审查、信息披露、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等环节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力求将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权责清晰等金融科技的伦理要求和法治要求,落实到具体制度中,实现于行业自律、金融监管和司法审判的全过程。

  蔡慧永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保障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监管机构等一道,共同努力、久久为功,为促进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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