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制定出台了《北京金融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工作部署,从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打造国家级金融法治协同平台、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金融多元解纷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北京金融法院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25条具体工作举措。
据了解,《意见》的出台对标顶层设计,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落实;立足北京金融法院职能,积极回应“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中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司法需求;强化配套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举措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公正、高效审理涉新三板、北交所的金融民商事与行政案件;加强司法与行政监管部门在保障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统筹、协同推进;加强政策法规研判,促进全面注册制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追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准确审理认定法律关系,促进持续融资制度完善;准确把握“层层递进”市场特征,保障持续监管制度落实;建立完善符合北交所特点的证券代表人诉讼运行机制等。
下一步,北京金融法院将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结合审判实践,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坚持需求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探索裁判规则、加强理论研究、建设专业队伍,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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