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双轨双平台”深化金融司法为民机制荣获北京法院第四届司法改革“微创新”最佳示范案例
北京金融法院 2024年01月12日 阅读次数:

2024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个北京法院2023年度司法改革“微创新”案例,其中最佳示范案例10个、优秀案例10个。北京金融法院“双轨双平台”深化金融司法为民机制荣获最佳示范案例。

北京金融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的工作要求,立足金融审判工作实际,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机制和示范判决机制两种审判机制、构建完善“双轨双平台”,融合制度、机制、科技多项合力服务金融消费者、便利众投资者诉讼,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双轨双平台”运行以来,已适用于5000余起涉普通中小投资者的案件审理,便利中小投资者在线诉讼近6000人,完成平行案件登记审核5600余件,4000余名金融消费者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稳妥审理了华谊嘉信、东方网力、乐视网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在低成本、高效率之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案件当事人充分肯定,实现了“判决一案,解决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是以“双轨”运行为着力点,聚合提升制度效能。代表人诉讼与示范判决两项制度双轨并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探索构建代表人诉讼与示范判决机制的“并行”“转轨”和“并轨”三种路径:在提起代表人诉讼后,对于不同意加入代表人诉讼的投资者可以明示退出代表人诉讼案件另行启动示范判决机制,两种机制可以并行不悖;也可以相互转换实现“转轨”;还可以将代表人诉讼案件确定为示范案件,实现代表人诉讼机制与示范判决机制的“并轨”。以上“双轨”运行集合了两项制度优势,有利于发挥聚合效能。

以北京金融法院已审结的“乐视网”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案件为例,2500余名投资者共同起诉24个被告,如果适用普通诉讼程序由投资者分别起诉审理,按照单案审理经验估算,系列案件从最初的投资者起诉之日到最后起诉的投资者的一审程序结束需要4年左右时间,而代表人诉讼则在2年左右即可以审结。

二是以“双平台”为支撑,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确保“双轨”机制顺畅、有效运行,北京金融法院自主研发并上线运行了“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和“示范判决服务平台”。代表人在线诉讼平台集公示公告、权利登记、代表人推选、退出代表人诉讼、调解与裁判等功能于一体,不仅实现了投资者在线诉讼一键通达,而且特别开通投资人个人收款账户信息登记便于接收执行案款,打通了中小投资者权利实现的“最后一公里”。示范判决服务平台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对接,集案件登记、多元调解、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示范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发挥示范判决作用,引导其他具有共通事实和法律争点的当事人通过平行案件登记,有效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例如,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代表人诉讼案件仅案件受理费一项,已为原告减省预交诉讼费近3200余万元,推动1000余件平行案件进入实体化解阶段。

三是以规范化为指引,为金融纠纷化解提供明确依据。为确保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真正落实落地,北京金融法院制定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实施指引》、《关于适用示范判决机制妥善处理涉众证券纠纷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理要素指引》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理要素指引》推动要素式“庭审百问”审理模式落地,包括面向当事人的要素式庭前准备指引和面向法官的要素式案件审理指引,分别为当事人和审判团队提供诉审路线图。该指引涵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10个方面基本事实,针对投资者、发行人、董监高、中介机构、供应商等10余类主体,共计形成107个审理要素。北京金融法院在审理蓝山科技、亿阳信通、致生联发、神雾环保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示范案件中充分适用“庭审百问”审理模式,全面强化案件庭前准备,缩短庭前会议和开庭时长近50%,有力提升了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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