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会客厅:黄金投资消费“避坑”指南
北京金融法院 2024年05月20日 阅读次数:

黄金作为具有商品属性和投资属性的金属,在消费和投资领域扮演重要的角色。近段时间以来,在多种因素作用下,金价在大幅上涨和回调之间波动,黄金也不断站上风口浪尖,受到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关注。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二庭法官郝笛做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金融街会客厅”,以《淘“金”历险记》为主题,与主持人及嘉宾交流黄金投资及消费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节目在央视频、央视财经、经济之声、财经网微博等同步播出。

“托管”的黄金消失,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有的消费者在黄金售卖店购买实物黄金后并未带走,而是交由商家托管,商家承诺按照一定费率定期向消费者支付收益,承诺消费者可以随时取回实物黄金。但当出现金店跑路的现象时,却被告知跑路的是加盟店,消费者面临维权困境。

在目前市场上,品牌黄金售卖店的经营模式主要区分为直营和加盟。直营店是由品牌公司直接管理和运营,如果直营店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由品牌方直接承担责任。加盟店是经品牌公司授权开展的特许经营店铺,独立运营。

从法律关系来看,品牌方与加盟店属于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关系,作为特许人的品牌方和作为被特许人的加盟店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但不可否认的是,特许经营模式下加盟商和品牌方的店内装潢、品牌标识、员工着装等整齐划一,消费者并不能够清晰识别二者背后的法律关系。

消费者在购买前可以通过登录官网查询、店铺公示、询问店员等方式,明确店铺的经营模式,再结合具体消费需求,合理选择商家。但如果单纯是订立买卖合同,那么直营店和加盟店的货源基本是一致的,通常是在优惠政策和售后服务上有所不同。但实践中争议往往是由加盟店自行开展的其他服务引起。

从法律责任来看,如果加盟金店跑路,那么谁来为消费者的损失买单,需要根据具体查明的案件事实作出判断。如果与消费者订立买卖合同、达成“托管”合意、收取货款的账户均为加盟店,那么加盟店应当对于消费者的损失承担直接责任。如果加盟店对实物黄金托管有保本付息的承诺,违规开展金融业务,那么其还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关于品牌方总店是否要担责,基于特许经营关系,被特许人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被特许人直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构成表见代理,或者特许人未依据特许经营合同尽到管理监督风险防控义务,特许人也有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具体需要根据案件情况作出认定。

警惕违规开展的“黄金托管”业务

消费者在选择黄金售卖店提供的托管服务时,要辨别商家从事的是“一对一”的保管服务还是“一对多”的金融业务。

市面上的“黄金托管”业务,是指消费者在黄金售卖店购买黄金商品后并未带走,而是交由商家托管,商家承诺按照一定费率定期向消费者支付收益的业务。

法律并不禁止民事主体之间订立保管合同关系,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在有偿的保管合同项下,寄存人应当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但是,在“黄金托管”业务中,商家作为保管人定期向消费者支付所谓的“托管费”,客户已经购买的黄金实物如果仅仅是作为特定物被保管在店内,那么无法实际产生收益,故这种业务已经不是传统销售模式下的寄存和保管,而是已经具有一定的黄金资产管理业务属性,但又类似黄金积存业务模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无论以黄金资产管理业务还是以黄金积存业务为表现形式,黄金托管业务应当由持牌金融机构来开展;其他机构要代理销售,要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此外,对于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

因此,如果商家不具备金融机构资质,也不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代销机构的规定,其开展的黄金托管行为很有可能会被定性为违规从事金融业务。民事合同的效力则要根据双方是否明知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部分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保管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和其他无名合同等。如果商家用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吸引大量消费者的资金,而每一笔消费者的款项并不对应具体的实物黄金,当发生不能如期返还投资者黄金的风险时,则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消费者在选择黄金托管服务之前,务必查询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发行或代销资质,以免陷入纠纷。

对黄金投资和消费的提示

购买渠道要正规:消费者无论选择是在线下门店还是在线上网店购买,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商家,如在网上购买时尽量选择知名品牌的官网旗舰。关于克重、成色、鉴定证书、售后服务等信息,消费者应当多询问,留存好收据、发票等交易凭证,注意交易凭证上要记载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重量、价款等必要内容。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首部的主体名称以及尾部的盖章,核对是否与消费者所预期的主体相符。此外,对于合同条款应当仔细阅读,特别是免责条款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合同条款,有异议当场提出,慎重签约,避免纠纷。

计价方式要了解:当前,市场上黄金销售分为两大类,以克计价和一口价模式。“以克计价”是按照“黄金克重×每日金价+工费”的方式计算总价,“一口价”黄金则是按照整件商品定价。相比于以克计价的商品来说,一口价商品容易有纠纷,很多消费者买了一口价商品后发现其克重与预期不符,因为很多一口价黄金首饰运用特殊的设计及工艺。消费者在购买黄金商品之前,一定搞清楚一口价和以克计价的区别以及所要购买的黄金商品的计价方式。

签订合同要慎重:如果消费者购买投资金条、黄金首饰等黄金商品,那么消费者与商家之间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之外,选择商家提供所谓的托管、保管、增值、回购等服务时一定要慎重,了解商家是否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承诺或者变相承诺黄金实物高额收益的条款要高度警惕,防止陷入套路。黄金本身是一种用于消费、个人使用,具有抵御通胀和规避风险的功能,但如将其作为短期内获取高收益的投资工具,极易出现风险。

广告宣传要明辨:有的商家为了对黄金首饰促销,宣传开展“以旧换新”、“黄金回购”等活动,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以旧换新”等服务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回收价格、期限、折旧费、检测损耗、新首饰加工费等细节,回收金价是否以上海黄金交易所或其他平台的金价为准,并且要求商家出具书面的承诺,以避免后续发生换购、回收引起的纠纷。

维权途径要知晓:每位消费者都不希望发生纠纷,一旦发生了要理性面对,积极处理。一是争取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使面对加盟店跑路,品牌方也有可能综合考虑对消费者先行垫付,达成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帮助调解;三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四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权;五是如果商家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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