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绿色交易所签订合作备忘录
并共同举行绿色押品前置委托交易问题研讨会
北京金融法院 2024年09月05日 阅读次数:

9月4日下午,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绿色交易所共同举办合作签约仪式暨绿色押品前置委托交易问题研讨会。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出席活动并致辞。北京绿色交易所副总经理龚俊松主持活动。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以及双方单位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张雯院长和王乃祥董事长共同签订《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合作的目标、原则、内容、事项。

张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和北京绿色交易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双方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为绿色金融的法治化发展搭建了重要阵地。

双方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共同建好落实协议的日常联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赋能;要共同深化碳金融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为碳资产的分配、清缴、登记、管理、交易、处分等提供可操作性、可落地的法治保障方案;要共同强化数据信息的互通互联,推进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合法性论证和标准制定工作,促进绿色金融领域法律纠纷的“保多立审执”一体化处置,推动支撑绿色转型的机制和模式创新;要集中优势,整合力量,深化人员交流,共享培训资源,共同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绿色金融法治人才。

王乃祥董事长在致辞中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要求。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启动,一些新型的法律问题逐渐显现;碳市场与金融市场的深度融合催生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也急需金融司法专业力量为市场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北京绿色交易所和北京金融法院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环境权益市场化、金融化发展,共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发挥金融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宋毅副院长对合作备忘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介绍,指出北京生态保护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以及构建法治化、市场化、精细化的低碳治理体系提出新要求。

北京金融法院和北京绿色交易所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将以北京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为牵引,充分发挥金融专门法院和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下一步,双方将在推动理论与政策的共学共进、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与交流会商、共同助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共同深化符合碳资产处置特点规律的金融审判执行机制创新、共同强化绿色金融法治人才的常态化培训和交流等五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绿色押品前置委托交易问题研讨会上,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绿色交易所参会人员围绕碳资产的权利属性、担保设立的公示途径、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保护、前置委托交易的操作性问题,以及碳交易和绿色金融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热烈的讨论。

张雯院长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协同促发展”,持续深化绿色金融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为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王乃祥董事长表示,四个小时的研讨会质量很高,体现了北京金融法院守正创新的工作特点,为北京绿色交易所未来发展发挥了切实的保驾护航作用。



附件:

推荐分辨率:1600*900及以上 推荐浏览器:IE10及以上版本、或 Chrome、Firefox浏览器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400-010-0101

移动端
版权所有:北京金融法院 京ICP备2001217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0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