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2024金融街论坛边场活动——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研讨会在北京金融法院顺利召开。 会议以“健全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工作机制”为主题,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的要求,持续增强京津冀一体化的司法支撑和保障力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开展研讨交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等三级三地七家单位的嘉宾参与研讨。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首先致辞,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张雯院长结合京津冀三地金融法治特点,强调以系统观念、协同理念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有力金融司法保障。她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希望三地五家法院以2022年签订的金融司法协同合作共建备忘录为基础,进一步落实三地党委、上级法院相关合作文件和保障意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协同自觉;要融入产业布局,加强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司法保障,深入辖区、沉入产业、走进企业,为产业链拓展延伸过程中的新型金融交易提供立体化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银团贷款”等跨区域金融案件,明确规则预期,推动制度完善,促进区域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要强化协同处置,推动京津冀金融风险联防共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跳出“一事一议”“一事一协调”思维,系统推动信息互通互联、风险联防联控、法律适用统一、审判资源共享、纠纷协同化解;要深化制度建设,在健全完善司法协同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细化完善党建联学、司法协作、联合培训、干部交流等制度机制,让交流分享、协同联动、合作攻坚成为日常,以区域金融司法协同赋能区域金融高质量发展。 金融司法协同交流环节由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牛晓锐主持。三地五家法院分别结合各院的司法实践,围绕金融案件中反映出的金融行业业态现状和特点,畅谈了各地的金融司法协同需求以及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的工作思路与建议。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季红指出,京津冀三地五家法院召开座谈会,必将有力推动三地法院不断深化金融司法协作、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她指出,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快提升金融司法服务水平,从司法层面宣传推介国家金融优惠政策,掌握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金融业发展构建坚实的法律基础;要强化沟通协作,避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通过开展集中会商、联合调研等活动,推进全方位交流,深耕细作金融审判,积极探索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要优化合作举措,打造金融司法协同新高地,突出司法引领,强化多元解纷,扩大专业化集中审判优势,探索更加具体可行的机制做法,共同推进京津冀金融事业发展稳健前行。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殷元庆指出,天津三中院通过着力金融审判专业引领、金融审判服务支撑、金融审判品牌赋能、金融监管深度协同、金融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推进金融审判提质增效,助力金融为全产业链赋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生态。下一步,天津三中院将坚持在特色实践上强协作,准确把握滨海新区战略合作功能区和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战略定位和发展优势,持续提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天津特色优势金融产业的司法服务保障显示度;坚持在规则引领上强协作,在支持金融制度规则改革建设、重点金融产业培育等领域,积极探索更高质效、更强专业性金融司法模式;坚持在服务创新上强协作,立足改革开放先行区功能定位,深化保护新质生产力,在有力支持金融创新、促推产融结合上实现新发展。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籍利民以石家庄金融法庭近两年的审执运行态势为切入点,对石家庄市金融行业业态现状与特点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今年石家庄市金融案件数量与往年相比呈下降趋势,但案件总量仍处于高位运行态势。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反映出省会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日益多元化;金融纠纷类型的日益多样化、金融消费者维权案件的占比升高也体现出数字化转型已成为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他提出,要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加强金融司法的协同合作、创新金融司法服务方式,不断满足京津冀金融司法需求。他建议,要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推动金融司法规则的统一、深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治理、充分运用金融司法智库,不断提升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水平。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石磊指出,随着雄安新区建设加速,特别是金融岛项目推进,将吸引高端金融机构入驻,形成国际一流的金融资源聚集地,对雄安法院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区建设和金融审判需求增长,雄安法院正加强与京津两地的合作,培养专业人才,以适应未来需求。在京津冀三地司法协同方面,目标是共同打造金融审判高地,未来将紧紧围绕两个核心点,推动框架协议具体措施落实。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介绍了北京金融业态特征及司法需求。他指出,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金融司法实践面临诸多挑战;作为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地,层级高,案件标的额大、覆盖业态广泛,专业化要求高;作为三个资本市场之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稳健运营,需要持续的服务保障;作为众多金融及相关基础设施聚集地,承担着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及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职责;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聚集地,国有资本大,司法保障需求大。他强调,“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也是三地金融监管部门协同的重点工作。今年,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办与天津市委金融办、河北省委金融办共同签署的《推进京津冀协同金融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对三地金融合作做出了详细安排,京津冀司法协同也应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三条工作主线,探索推进京津冀区域金融司法服务一体化、同城化。要护航京津冀三地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协同工作保障“强监管”落地,要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协同推进“防风险”任务,要协同谋划服务保障金融“五篇大文章”实现区域“促发展”目标,要进一步深化协作机制,共同支撑和服务京津冀金融高质量发展。 金融司法前沿问题交流环节由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主持。三地法院法官围绕融资租赁案件中穿透认定为借贷关系的考量因素及方法、售后回租模式的效力认定、融资租赁合同加速到期的利息和违约金计算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葛洪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丽英分别进行点评指导。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北京金融法院大数据中心、“追光之路·精神引航”党建文化长廊、“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主题展览等。 参会各方经过充分讨论达成共识,一致赞同北京金融法院提出的协同思路,今后将围绕遵循金融审判规律,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三条主线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三地高级法院签署的《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研究部署金融司法协同工作细化举措,确保方案得以实质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