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90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其中北京金融法院宋毅、丁宇翔获此殊荣。现在北京法院工作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共12名,其中北京金融法院占比4名。
决定号召,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一体推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过硬队伍。要进一步完善梯次培养、评选、使用机制,构建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省级审判业务专家为主体、各类综合型人才为补充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广大干警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榜样,着力提升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依法履职能力、审判管理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责,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宋毅
宋毅,汉族,1972年6月出生,山西忻州人,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先后在二中院、三中院、市高院工作。
担任市委重大风险处置专班成员,稳妥处理多个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敏感案件。积极投身司法改革,探索实施繁简分流制度,所在法院被评为全国唯一“繁简分流”标准示范法院;推行的法官会议制度被确立为全国司法改革典型案例;首次在北京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在北京法院首次建立民事审判统一裁判标准平台,出台4期统一裁判标准会议纪要;北京金融法院工作期间,协助党组确立了“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审判树规则,协同促治理”的职责定位,制定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等4项制度措施,以精细化管理助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出版独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实务观点与案例精释》、合著《法院审理金融案件观点集成》,多篇论文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最高法院指定的《民法典》入库讲师,曾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丁宇翔
丁宇翔,汉族,1978年7月出生,山西忻州人,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曾办理新证券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案,季承诉北京大学返还原物案等多起重大有影响案件,探索实践“双轨双平台”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梳理形成资管产品管理人尽职调查义务的“六步审查法”,执笔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6个,独著民商法著作《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理论释解与裁判实务》《返还原物请求权研究——一种失当物权关系矫正技术的阐释》,合著民商法著作8部,在《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律适用》《人民日报》等刊物、报纸发表法学论文、评论70余篇,对证券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合同法有较深入研究,曾参与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的起草论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等多部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2024年度法治人物、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曾获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和全国法院首届“百场优秀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