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高级法院、市一中院、北京金融法院、朝阳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北京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叶昶主持。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峰:
北京金融法院是审理金融案件的专门法院。在金融案件中,涉企案件占比高、涉案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在市委的领导、市高院的指导下,北京金融法院创新与市工商联联合创建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入选2025年北京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案例、2025年中国服贸会“北京服务”案例,以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
全流程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一是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金融纠纷源头化解中践行“枫桥经验”。引入来自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大数据等多个行业的19名入库专家(调解员),发挥“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服务平台”的作用,强化“金融专业调解组织+金融管理部门+专门法院”三方协同联动,持续提升多元解纷工作成效。在某金融租赁公司诉海南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金额4.6亿余元,经专家调解员、执行法官与案件承办团队共同调解,促成各方达成和解,重建实体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
二是以执促和、以执防破,填补“破产前程序”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欠缺。执行中坚持“活封活扣、物尽其用”,对因资金流动性困难暂时不能清偿债务的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盘活资产,处理非核心资产支付欠款;同时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专家评估企业发展前景,促进达成分期支付、延期支付方案。在某金融租赁公司与某光伏电力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采取“活封活扣”的方式,既保障金融机构在短时间内实现合法权益,又帮助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回血再生”,促进了区域光伏能源新质生产力迭代升级和产业链健康稳定发展。
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适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已处理案件222件,覆盖能源矿产、高新技术等领域,结案标的累计353亿余元,纾危解困60余家企业,保障了14余万名企业职工就业,维护了240余万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优化金融司法服务
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对标中央、北京市经济政策“要点”,在专业化审判庭基础上组建十个专业政策调研团队,固定每月一次的全院调研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开展调研,努力打造“内联外通、审研一体”的金融司法协同生态。
二是树立裁判规则,稳定企业预期。在投资融资、债权保护、企业用工等全方面全要素全流程明确规则指引,发送涉企司法建议12份,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发布典型案例7批,增强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和市场信心;发布审判白皮书3份,进一步总结裁判规则、扩大辐射效应。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全流程提速增效。出台《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工作指引》,设置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办理的刚性流程节点,2024年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大幅减少。办案效率的提升让大量在诉讼程序中的资金更快向实体企业回流回血、纾危解困。四是深入企业,精准服务。在金融街、中关村、北京商务中心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四个金融功能聚集的区域设立“金融巡回审判点”,作为服务企业的“前沿阵地”,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经营发展、创新创业,被“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纳入2024年集成式政策制度创新任务清单。
北京金融法院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北京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发展为导向的审判价值理念,以审判树规则,以协同促治理,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司法保障!
记者提问
记者:薛峰副院长,您刚才介绍的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有什么样的工作亮点?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峰:
我院与市工商联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主要有以下工作亮点: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信用是金融的核心要素,我院聚焦修复及重塑信任信用,针对因违约引发的信任减损、信用降级这一金融纠纷根源,搭建并充分发挥工作室沟通平台作用,把脉问诊,一案一策,促进金融机构和企业互动共赢。以司法温度融化纠纷的“坚冰”,有效弥补企业全生命周期司法保障的空缺。
二是创新协同机制。通过市工商联引入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金融等全市重点产业领域专家19名,充分发挥专家了解产业政策、行业前景的优势,有效破解大标的额案件调解难度大的难题。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活封活扣+企业全力自救+市场精准评估+投融资他救”“分期还款+账户梯度解封”等金融解纷模式,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调动各方当事人良性互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四是强化专业化建设。以专业化审判强化规则引领,在个案中发现问题,在类案中总结规则,在联动中完善和树立规则。以规则的确定性、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提高各类市场主体有效应对市场风险,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是工作成效突出。既让金融债权得到全面实现,也让实体企业发展得到保障,同时保障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金融风险防范的同时,将纠纷下各方的利益博弈关系转化为和谐共生关系,让健康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