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典案例 | 雇主责任险理赔应以雇主承担责任为前提
北京金融法院 2026年02月11日 阅读次数:

编者按

北京金融法院将提高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件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导向,高水平搭建金融审判智库平台,加强金融类案标准化审理,建立规则创设类案件管理、典型案例发布等系列制度规范。在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新类型金融纠纷比较集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较高,其中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今天“金典案例”栏目推出一期执行异议之诉的典型案例,供读者品鉴。


护航中小银行债权实现 助力普惠金融优质发展


——上诉人北京某银行与被上诉人通州某村镇银行、第三人韩某、魏某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


基本案情

因被执行人韩某可供清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债权人北京某银行向执行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韩某的房产后,通州某村镇银行以其对韩某的债权未获清偿为由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执行法院按照通州某村镇银行与北京某银行的债权比例对拍卖款进行了分配后,北京某银行认为通州某村镇银行无权参与分配,向执行法院提起书面异议。执行法院以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受理并作出判决后,北京某银行不服,上诉至金融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魏某提出,通州某村镇银行申请执行的案件中,尚有其他被执行人的财产未采取查控和处置措施,不应当仅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优化处置方案,北京金融法院立即组织多方联动,制定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案。审判团队并未就案办案,而是找准问题点,结合中小银行债权债务清收特点,会同有关执行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促进另案恢复执行案款50余万元。至此,通州某村镇银行债权基本得以全额实现,在本案中参与分配的数额降低,北京某银行的债权亦得以实现。当事人表示对人民法院的最新执行方案无异议。


办理效果

该案涉及六起相互关联的审判执行案件,属于审判、保全、执行等交织,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新类型案件。


本案在依法办理的基础上,各方关于执行分配方案的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得到更加充分的实现,中小银行的债权得以有效回收,可以通过更加灵活的资金链服务更多三农用户以及中小企业,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当事人通州某村镇银行是落实国家三农政策、解决小微企业及三农用户融资难题设立的中外合作民营村镇银行,属于主要从事普惠金融信贷业务的中小银行。银行整体信贷规模不大,而贷款有效催收及回款始终是该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难点痛点,直接关系到银行实现稳定的长足发展。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公正处理该案件,从实质上将案涉贷款的状态从不良债权转化为全额回款,极大地缓解了该中小银行的催收压力并提高了利润率,该银行对法院的公正司法深表感激。


案件审结后,被上诉人通州某银行专程到北京金融法院送来锦旗,称赞审判团队“金融维权展担当 司法公正暖心房”。第三人也送来锦旗“倾听民声 为民司法”,对案件处理结果称赞有加,表示案件能在北京金融法院审理是其最大的福气。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审理均表示满意。


典型意义

在受理案件后,北京金融法院精准研判案件症结,及时倾听当事人的诉求,通过会同有关执行法院联动,有效推动了关联案件执行案款的到位,助力通州某村镇银行债权得以有效实现。在法律适用方面,准确区分执行行为异议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寻求救济。案件的审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件创新了审判执行的联动机制,将审判案件中第三人的陈述意见及时转化为执行案件的有效财产线索,巧妙化解了执行程序的堵点,也破解了审判案件的难题。同时,法院间审判和执行程序的有效衔接也有效避免了其他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保障了中小银行依法全额实现债权,信贷资产得以实现高效率流转,更多民营小微企业可以获得流动资金信贷。


为村镇银行合法实现到期债权提供司法服务和支持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也是审判机关立足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实举措。北京金融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为平台,强化司法保障农村中小银行依法合规经营,为小微企业提供稳定的普惠金融保障和支持,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该案件的妥善化解,有利于推动金融资源持续向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健康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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