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黄某、谢某、王某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上诉一案。厦门监管局一级调研员黄静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本案中,四名上诉人不服厦门监管局作出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答复及被诉复议决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四名上诉人在本案中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四名上诉人不服,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二审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四名上诉人与其所举报事项及厦门监管局所作被诉答复之间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及四名上诉人在本案中是否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等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并组织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意见。厦门监管局一级调研员黄静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就案件事实、监管职责及被诉答复的合法性进行了说明,并就本案争议实质性化解发表了意见。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