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二层第二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佛山传企科技有限公司、苏湘道与中健产投(山东)控股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与刘海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本院定于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二层第二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佛山传企科技有限公司、苏湘道与中健产投(山东)控股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与刘海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