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二层第三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徐海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公司与北京林祥慧通商贸有限公司、朱先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
本院定于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二层第三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徐海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公司与北京林祥慧通商贸有限公司、朱先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