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五层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联想(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闫永奇,高小月等、四川中锦永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永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遂宁畅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本院定于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五层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联想(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闫永奇,高小月等、四川中锦永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永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遂宁畅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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